一起发生在山东临清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争议,因监控视频与书面结论存在明显差异,引发当事人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多方证据显示,事故责任认定与伤者伤残鉴定均存在待解疑点。
一、核心争议:事故现场还原与责任认定矛盾
1.1 关键视频证据
多角度监控视频清晰显示:2024年3月13日10时39分,王某驾驶电动车在临清市图书馆对面路段实施左转,将两名骑行人员逼迫到机动车道其车辆前轮骑压车道分隔白线进入机动车道(见图1)。
1.2 认定书矛盾点
交警出具的认定书记载“王某自西向东同向停在非机动车道内”,但10时35秒至39秒的连续画面显示:王某在事发位置存在方向转变,最终呈自南向北斜向停放(见图2)。
1.3 逃逸认定存疑
交警询问笔录明确记载“看到黑色轿车靠边减速”, 且事故发生后1分钟电话报告执勤警察,与事故认定书“驾车逃逸”存在矛盾。王某家属索要250万未果,某分管35天后称不花大钱出不利结果,王某未戴头盔左转压线斜停均未记录。
二、伤残鉴定结论遭医学证据质疑
2.1 鉴定报告结论
某司法鉴定所依据“行动重度受限”“交流重度受限认定王某构成八级精神伤残,报告称其日常生活能力重度受限。
2.2 现实状态对比
多张生活场景照片显示,王某在鉴定期间实际行动自如,可独立完成日常活动(见图4.5.6)。医学专家表示:“功能性伤残认定需结合动态行为观察。”
三、事故处理程序存在三点待解疑问
3.1 证据保存争议
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律师介入后才从卷宗中获取关键询问笔录,质疑原始证据保存完整性。
3.2 责任判定遗漏
认定书未记载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违规变道等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明确规定:“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结语
本案折射出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链完整性与程序严谨性的核心意义。监控视频、报告执勤岗警察记录、行为对比资料等多元证据的交叉验证,既是厘清事实的基础,也是维护执法公信力的关键。目前,当事人已向更高层级监管部门反映,期待通过法定程序的深入核查,不仅还原事故真相,更揭示责任认定环节中关键证据矛盾的形成原因。正如法学专家所言:“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公正处理,都是对道路安全最有力的守护。”事故处理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核心的责任判定程序,其透明度与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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